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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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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校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校外竞赛奖励;

  (二)校外非竞赛奖励。

二、申报范围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奖项,已予奖励的学生不再重复申报。

三、具体工作

  (一)统计工作

   1.竞赛类奖项按科技类、学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及其他类分别汇总统计(见附件1)。

   2.非竞赛类奖项按课题类、专利类、论文类、考试类及其他类分别汇总统计(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班级学习委员(注:所有竞赛和非竞赛材料必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报送,不接受其他部门和学生单独报送的任何材料)在2014年6月11日11点前将汇总材料的电子稿、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的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统一交至阳光分会(联系人:王健勇,电话:670326)。

   特别注意:毕业班请于2014年5月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重要说明

  (一)开展校外奖励申报工作是学生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牵涉面广、人数众多、种类繁杂、材料多样,各班务必认真统计,仔细核实,禁止出现漏报及重复报现象,逾期一律不予补报(注:为保证工作有序,今年起不再进行二次报送)。

  (二)关于学生校外奖励申报工作的依据,详见《浙江海洋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中的《浙江海洋学院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版)。请相关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并据此进行申报、统计与审核。

  (三)各班要依据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在校时间分阶段做好校外获奖学生的材料收集工作,统筹安排,避免遗漏毕业生的获奖材料。

附件:

1.竞赛--校外获奖学生汇总表

2. 非竞赛--校外获奖学生汇总表。

                                                                     海运与港航建筑工程学院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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